项目owner机制

  • 敏捷项目拆分成子项目后的运作问题:
    • 实际工作场景中,往往所有人都身兼多职,挂着很多职责,那么从自利角度看,所有人肯定是优先处理最能让自己产生绩效的任务。这种全员自利,如果纯靠一个 leader 去统筹协调所有子项目或 task,会累死他并且效果不明显。怎么办?
  • 解决方案:
    • 我司一个有效解决方案就是 owner 制度。指定的 owner 具有对项目或 tasks 牵头和推动的权力及职责。当然,妙就妙在,这个权力,不是管理上的实权,而是基于所有人的共识:他是这个项目的 owner,那他来找我配合的时候,我是有义务协同的。
    • owner 的职责往往大于权力,所以推进工作的时候也会更累,比如对方就是要先做自己优先级更高的任务,对你的诉求 pending 冷处理。所以当然在绩效和贡献评定的时候,具有更高的倾斜度。
    • 通过 owner 机制,不会使得 leader 需要事无巨细地推动和协调各个子项目而导致分身乏术,也不会让大项目拆分出的某个子项目或 task 无人管。leader 只要做更全局的把控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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