快捷键、图标、命令行的对比与选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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快捷键、图标、命令行的对比与选择

  快捷键 图标 命令行
定义 键盘组合键 + 字符 链接或按钮 cmd + p,搜索,或 markdown 的##等标记
使用场景 超高频 不想摸键盘 大量有用的中低频操作
使用频率 80% 的使用时间,20% 的操作项 偶尔,或命令行搜索失败时使用 20% 的使用时间,80% 的操作项
使用门槛 低到高,且需要记忆,最高境界应该是 vim 低,但需要动鼠标打断注意力,notion 经常要动鼠标 中,需要熟悉常见命令的 key,vscode 经常用命令行和搜索
常见人群 极致派 保守派 折中派

我的使用理念

图标和快捷键逻辑使用同一,避免成为dj打碟,手在鼠标和键盘之间来回动。

命令行先行,万事万物始于命令行。用久后通过考察后,再考虑升级成快捷键或图标

对于图标。不让点图标,接着再键盘输入这种割裂的事儿发生

对于快捷键。超高频,才考虑记住快捷键

图标和快捷键,本质上是等价的,只不过一个通过键盘,一个通过鼠标去触发命令。但后者需要眼睛聚焦去辅助定位,所以耗散一定注意力。但前者需要记忆,耗散一定记忆力。^cb5e5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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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手模式,优先考虑用鼠标或触摸板。若不想用键盘,处于纯阅读状态,此时用图标。所以图标被点击后,触发的事儿,应该具有独立功能,不会要求点完图标还要摸键盘,造成使用体验割裂。

键盘模式,记住快捷键,是图标的平替,并且用命令行补充更多功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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